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近日在第二届外滩金融峰会上表示,应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开放理念和模式的转变。尽管我国金融业开放步伐很快,但外资在机构准入和展业限制解除后,仍需申请诸多许可,面临不少操作性问题,对金融业开放的诉求依然较多。这表明金融业向负面清单管理的转变还有不少工作要做。
金融业是高度专业化的高风险行业。尽管有人极力撇清早已“声名破产”的网络借贷P2P和互联网金融的关系,但实际上,丰富的数据、大数据风控、大数据信用等全都是当初被用来尬吹P2P是对银行的“革命化颠覆”的要素。金融业事关人民海量财富和社会稳定,不应该继续成为概念主导、理念驱动、想法支撑的试验田。
扩大对外开放,实现“同代优质竞争”对我国金融业发展意义重大。所谓“同代”,是说新增的竞争力量是来自于“同一代”的实实在在的成熟的境外金融机构,而非自我标榜“下一代”但实际上金融风险控制能力言过其实的互联网企业。所谓“优质”,是说它们不是以监管政策松绑为核心优势,其竞争能力来自于自身多年扎扎实实的积累,能够为我国金融机构所借鉴吸收。
现在,强调“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开放理念和模式的转变”,或许不那么抢眼,但这方面其实有很多工作要做。我国过去两年金融业开放步伐很快,包括彻底取消银行、证券、基金、期货、人身险领域外资股比限制,不断扩大外资金融机构业务范围,持续提高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程度,然而,正如易纲指出的,外资仍需申请诸多许可,面临不少操作性问题,外资金融机构的营商环境仍然需要不断优化。
与此同时,扩大外资金融机构的准入机会,当然不只是为了给它们提供蛋糕,而是为了提升我们整体的金融国力。
首先,这可以倒逼境内金融机构的经营能力。从过去几十年的经验看,外资金融机构在华的有限准入并未对境内机构产生过大的冲击,相反,对外开放丰富了业务产品,增加了金融要素供给,有利于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能力,助力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这也是我国进一步开放市场,实现“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主动化之底气所在。
进一步开放固然意味着竞争的加剧,但也给了境内机构更多的锻炼机会。中国已是世界第一大贸易国和第二大直接投资目的地,中国金融机构在境内能有效直面“走进来”的对手后,才可能在“走出去”后真正站稳脚跟。
其次,开放可以促进金融制度规则供给和实施的完善。在负面清单模式下,监管部门可将更多的资源从准入管理转向事中事后监管,实现监管效能的提升。随着金融商品和服务市场化的加强,我国金融业其实面临着更为核心的改革攻坚任务,即弹性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和市场主导的人民币国际化。这不是靠监管者强力就能推动的,而需要一大批能运用人民币自由从事市场化交易的境内外机构的共同努力。监管部门则要保持定力做好服务,为市场作用的发挥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总之,金融业的发展应当取决于市场主体的稳健的竞争,通过扩大开放和实现高水平开放,让更多境内外主体在同等资质要求、统一行为规则下进行竞争。这是我国改革开放历程中经受住了检验的一条宝贵经验,值得坚持。(作者 缪因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