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力帆(601777.SH)公布,根据重整计划中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力帆股份将以12.86亿股流通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24.99695156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32.14亿股。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由重整投资人有条件受让。转增后,力帆股份的总股本由13.14亿股增至45.28亿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登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前述2793.13万股限售股在满足条件后予以回购注销,注销完成后力帆股份总股本为45亿股。满江红基金、产业投资人将分别受让力帆股份13.4955亿股和9亿股转增股票,占重整并完成限售股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的29.99%、20%。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使公司原控股股东力帆控股的持股比例由约47.08%下降至约13.75%。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原控股股东力帆控股持有力帆股份6.19亿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47.08%。
本次实施资本公积转增并完成限售股回购注销后,满江红基金将持有公司13.4955亿股股票,持股比例29.99%,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且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满江红基金将成为力帆股份控股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后,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满江红基金的唯一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满江红公司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