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备受关注的投资者诉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再起波澜。根据2021年1月30日发布的《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广州中院已受理王啸虎等56名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上述案件将于今年2月25日开庭,涉案诉讼请求金额合计18,883552.63元。
曾代理投资者起诉8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证号:13301200210145176)表示,风华高科案索赔时效尚未届满,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案情回溯,2019年11月24日,风华高科发布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广东证监局查明:一、风华高科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2015 年年度报告、2016 年半年度报告、2016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风华高科未及时披露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根据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起诉索赔。处罚决定公告后,各地陆续有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向广州中院起诉风华高科索赔。
值得关注的是,2020年7月13日,风华高科公告称收到广州中院一审判决,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何宇等26人赔偿损失88,555,496.31元,法院驳回原告何宇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2020年10月13日,风华高科公告称收到广州中院一审判决,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尹军乔等70名原告赔偿损失77,934,391.98元,法院驳回原告尹军乔等人其他诉讼请求。公司对上述案件已提起上诉,目前二审尚未判决。
“虽然公告披露的一审胜诉判决尚未生效,但对后续投资者索赔仍具有积极参考作用。”厉健律师称,根据司法解释,暂定:2016年3月29日至2018年8月7日期间买入风华高科股票,并在2018年8月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律师费在投资者获赔后支付。
投资者索赔应提供证券开户查询单、对账单原件(2016年3月1日至2018年8月30日)、详细联系方式。投资者可以在网上输入厉健律师,进一步咨询,
公开资料显示,截止2018年6月30日,风华高科登记股东70719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