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浙江东方(600120)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其向关联方浙江省国贸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浙江国贸东方房地产有限公司60%股权、湖州东方蓬莱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和浙江新帝置业有限公司61%股权。
本次交易价格为:以18497.60万元转让所持有的国贸东方房产60%的股权;以6063.59万元转让所持有的湖州东方蓬莱100%的股权;以6169.02万元转让所持有的新帝置业61%的股权,转让金额合计30730.21万元。
国贸东方房产现有开发项目有“国贸商业金融总部”代建项目和湖州“国贸仁皇”项目两项。
其中“国贸商业金融总部”代建项目目前已全部完工;湖州“国贸仁皇”项目包括柏翠庄和君澜阁两个项目,尚有部分未销售房源及车位;湖州东方蓬莱目前账面已无可售存货;新帝置业主要从事朗郡庭园项目的开发、经营、销售等业务,该项目已于2011年6月22日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截至2020年8月31日,该项目尚有部分未销售房源及车位。
浙江东方表示,本次交易后,公司将剥离房地产业务,有利于公司再融资项目的推进;同时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优化产业布局,集中优势资源聚焦金融业务,提升公司金融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