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发布数据显示:前三季度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694元,同比增长5.7%。
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全国平均增速。前三季度,陕西居民收入水平在全国31个省份中居第17位,与上年同期持平,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全国1.8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618元,在全国31个省份中居第15位,较上年同期上升一个位次,同比增长4.6%,增速快于全国平均增速1.8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881元,同比增长6.4%,增速快于全国平均增速0.6个百分点。
居民四项收入全面增长。前三季度,陕西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0581元,同比增加461元,增长4.6%,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3.7%;人均经营净收入2277元,同比增加130元,增长6.1%,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1.6%;人均财产净收入1243元,同比增加106元,增长9.4%,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3%;人均转移净收入5593元,同比增加365元,增长7.0%,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8.4%。
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前三季度,陕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城镇1.8个百分点,城乡收入比为2.90:1,较上年同期缩小0.05。三季度末,陕西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总量564.0万人,同比下降2.3%。
居民生活消费支出下降。前三季度,陕西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2447元,同比下降3.3%。其中,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6367元,同比下降6.0%;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137元,同比增长1.8%。(记者 崔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