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表示,福星股份间接全资子公司湖北福星惠誉武汉置业有限公司(简称“湖北武汉置业”)、湖北福星惠誉后湖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后湖置业”)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分别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房地产贷款项目资金封闭管理协议》、《质押合同》及《不可撤销担保书》等相关合同。
上述合同约定,后湖置业向招商银行借款7亿元,期限为36个月,利率为当前房地产行业正常水平;湖北武汉置业以其持有后湖置业100%股权作质押,福星股份为后湖置业上述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同时,福星股份要求后湖置业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据了解,后湖置业成立于2012年12月06日,注册资本2.9亿元,拥有土地待开发项目计容建筑面积约43.51万平方米,该项目位于武汉市江岸区核心区域。
福星股份表示,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筹措资金,促进项目快速开发。后湖置业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未来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公司已要求被担保方提供相关反担保,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本次担保后,福星股份及公司控股(含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147.32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为89.85亿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累计担保额度为147.3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31.84%)、实际担保金额为89.8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8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