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监管部门严查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的背景之下,作为持牌金融机构,部分金租公司也不能幸免,被监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乃至遭财政部“点名”。
近期,银保监会网站公告显示,山东通达金融租赁再次因“违规向平台公司提供融资”而被处以20万元的罚款。而据财政部网站公布的广西、云南等四省市违规举债及处理情况,还有多家金融租赁公司参与其中。
此外,在银保监会持续整治银行业乱象的背景下,对包括金租公司在内的非银金融机构“强监管”的态势仍在继续。《证券日报》记者根据银保监会网站信息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已有5家金租公司被监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合计处罚金额为305万元。
山东通达金融租赁两度受罚
7月25日,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山东银监局近期开出的7张罚单。其中,山东通达金融租赁因“违规向平台公司提供融资”而被山东银监局予以“责令整改”,并对其处以20万元的罚款,处罚日期为7月2日。
近年来,在大型商业银行旗下金租业务发展“风生水起”之后,业内中小银行也大举进入金租领域,纷纷发起设立金租公司。公开信息显示,山东通达金融租赁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为10亿元,其控股股东为威海市商业银行,持股比例为65%。此外,山东新北洋(002376)技术公司的持股比例为35%。
事实上,这并不是山东通达金融租赁首次领取监管部门的罚单。一年前,该公司曾因完全相同的原因被山东银监局处以20万元罚款。因“违规向平台公司提供融资”而两度被罚,这在业内实属罕见。
不过,在近年来财政部严查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的背景下,因违规“输血”地方融资平台而被处罚的金融机构并不在少数,金融租赁公司也不例外。
早在去年3月份,财政部公布重庆市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的处理通报,其中涉及爱建融资租赁和江苏金融租赁两家公司,涉及融资租赁合同金额分别为1亿元、1.2亿元。彼时,银监会通报称,江苏金融租赁已与重庆黔江区教委签订了《合同结束协议》,并收回了全部未偿债务,项目全部终止。同时,该公司正在按照银监会要求对存量融资租赁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的同质同类问题认真整改,严控风险。
国银金融租赁遭“点名”
7月17日,财政部官网分别公开了针对广西、云南、宁波、安徽四地违规举债及处理情况。其中,在广西的通报中,来宾市、贺州市两地均涉及以公益性资产违规融资,其交易对手均为国银金融租赁。
据通报信息,2016年10月份,来宾市政府同意将50项公益性资产无偿划入来宾交投公司,虚增其股东资产规模,并同意来宾交投公司以上述公益性资产作为租赁物,采用售后回租形式与国银金融租赁开展融资租赁项目。来宾市政府授权工业区管委会与来宾交投公司签署《政府购买服务协议》,要求财政局将采购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同意将购买协议项下的采购资金用于归还融资租赁项下租金。贺州市的违法违规举债情况也与来宾市类似,涉及平台公司为灵贺投资公司。
其中,来宾、贺州两地融资平台与国银金融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协议,通过售后回租对没有收益的市政道路、排洪河桥等公益性资产分别融资15亿元、13亿元。根据通报显示,两地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经协商后已撤回相关函件,其已到账7亿元、6亿元租赁本金已退回至国银金融租赁。
而在问责处理上,除两地政府部门、平台公司相关责任人员被给予通报问责及记过、开除公职、降级等处分外,通报中显示,对涉嫌违法违规举债担保的其他地区和金融机构,待相关省级政府和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后,财政部将及时通报处理结果,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
年内5家公司领取罚单
尽管今年以来金融租赁行业利好不断,但从行业监管的角度而言,监管部门对于部分未能做到“合规审慎”的金租公司也仍予以严厉处罚。
《证券日报》记者根据银保监会网站信息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已有国银金融租赁、兴业金融租赁等5家金融租赁公司被监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合计处罚金额为305万元。从处罚案由来看,共涉及“关联交易未经董事会批准”、“不良资产非洁净出表”、“租后管理失职”、“违规向平台公司提供融资”等。
从罚单金额上来看,兴业金融租赁在今年4月份被银保监会处以110万元的罚款,系今年以来单笔罚金数额最高的罚单,其处罚理由为“未制定明确的服务收费标准并公示、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时搭售理财产品”。此外,江南金融租赁因“办理售后回租业务中存在租后管理失职、租前调查不尽职、未有效识别关联客户授信风险进行统一授信”等问题,被常州监管分局处以75万元罚单,在业内也属高额罚单。
银保监会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各级监管部门共处罚银行业金融机构798家、罚没14.3亿元;处罚责任人962人,其中罚款3026万元,取消175人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银行业从业及高管任职资格。业内人士指出,作为银保监会监管下的非银金融机构,今后如何加强合规管理、审慎经营,将是金融租赁公司未来发展需思考的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