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0〕4号),从三个方面对助学贷款有关政策作出调整。通知明确,为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减轻贷款学生经济负担,经国务院同意,助学贷款相关政策调整完善如下:一是助学贷款还本宽限期从3年延长至5年。二是助学贷款期限从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调整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三是2020年1月1日起,新签订合同的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
目前,我国已建立起完善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设立了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补偿代偿等多个资助项目,全方位保障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
大学新生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后,可以向当地的教育局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来交学费和住宿费,上学期间的利息由国家代付给银行。
2019年,全国累计资助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和普通高校学生(幼儿)10590.79万人次(不包括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营养膳食补助),增幅8.05%;累计资助金额2126亿元,增幅4.07%。学生资助资金连续十三年保持快速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