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600795.SH)公布,公司拟将所持有的徐矿集团哈密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矿哈密能源)50%股权(参股)转让给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电电力)拟将所持有的神华神东电力新疆准东五彩湾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彩湾公司)100%股权、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新疆米东热电厂(以下简称米东热电厂)全部资产和相关负债转让给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国电电力全资子公司国电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公司)拟将所持有的国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雁池公司)100%股权、国电克拉玛依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拉玛依公司)100%股权、国电库车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库车公司)84.17%股权、国电哈密煤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密煤电)50%股权转让给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公司。
公司向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公司转让徐矿哈密能源50%股权转让价格为2.04亿元;北京国电电力向国家能源集团国源电力转让五彩湾公司100%股权转让价格为20.52亿元,转让米东热电厂全部资产转让价格为8.35亿元;新疆公司向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公司转让红雁池公司100%股权转让价格为2.85亿元,转让克拉玛依公司100%股权转让价格为5.17亿元,转让库车公司84.17%股权转让价格为3.56亿元(实际支付扣除新疆公司欠缴库车公司资本金3936.42万元),转让哈密煤电50%股权转让价格为4.97亿元。
本次转让资产主要为火电资产,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装机容量减少596万千瓦,公司在新疆地区无火电资产,将进一步优化公司电源结构和资产布局,改善公司财务指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