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猛狮(002684.SZ)公布,公司已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中院”)提交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于2021年8月4日收到深圳中院下发的《决定书》((2021)粤03破申409号),深圳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深圳市金大安清算事务有限公司和北京市安理(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预重整期间管理人。
此次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批准重整计划前的程序,此次重整申请是否被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不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