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同洲(002052.SZ)公布,公司财务人员从银行获悉,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通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南通市崇川区法院司法冻结,主要原因为全资子公司南通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未清偿南京银行到期贷款而被南京银行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任何关于上述事项的相关法律文件或书面通知。
截至公告披露日,全资子公司南通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户(江苏银行南通城东支行)和三个一般户(中国银行南通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南通人民路支行、南京银行南通分行营业部)被冻结,以上账户被冻结资金合计为639,857.94元;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户(兴业银行深圳新安支行)和九个一般户(中国银行深圳分行高新区支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高新区支行(美元户)、中国银行深圳分行高新区支行(党委户)、工商银行深圳高新园支行、工商银行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江苏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建设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南京银行南通分行营业部)被冻结,以上账户被冻结资金合计约为4,228,725.71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通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被冻结资金合计约4,868,583.65元,占公司2021年半年报净资产的2.37%,占公司2021年半年报货币资金余额的18.95%。
此次被冻结的银行账户为公司的主要银行账户,此次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资金周转和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已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第(二)项规定的深交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交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