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网站13日公布了关于对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巨力索具”)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 94 号)。
监管函显示,2017 年 10 月 23 日,巨力索具披露《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预计 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简称“净利润”)为2,063.36 万元至 2,682.37 万元。2018 年 1 月 31 日,巨力索具披露《2017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 2017 年净利润预计区间修正为 206.34 万元至 825.34 万元。2018 年 4 月 28 日,巨力索具披露的《2017 年年度报告》显示,该公司 2017 年实际净利润为-1,716.18 万元。巨力索具在《2017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中披露的修正后 2017 年预计净利润与实际数据存在较大差异。同时,2017 年度,巨力索具对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总额为 2,887.02 万元,占 2016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39.92%,巨力索具未在 2018 年 2 月底前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 2018 年 4 月 25 日才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外披露。
深交所指出,巨力索具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2.1 条、第 2.5 条、第 2.7 条、第 11.3.3 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7.6.3 条的规定。对此,深交所要求该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