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病毒可经由进口冷链食品传播后,我国迅速建立起追溯体系。监管部门应在冷链食品进口环节承担起守门员的责任,增加抽检样本数量,强化常态监管和应急处置,严格进口冷链食品从口岸到境内生产、流通、销售全程防控,绝不能让问题食品进入市场。
最近,湖北有一批进口猪肉在复查中被检测出新冠病毒阳性。类似情况近期多地均出现过,本不该成为热搜新闻。不过,湖北黄冈市黄州区有24户居民却因网购了同批次冷冻肉,被当地有关部门通报批评。除了要自费承担核酸检测费用并落实居家隔离措施,黄州公安分局还对每人罚款200元。
此事受到关注后,当地很快取消了行政处罚、免除了核酸检测费用并道歉,但还是引发了舆论热议。
在食品安全问题上,这暴露出我国冷链食品安全监管存在漏洞。按照目前的监管政策,进口冷链食品需持有核酸检测报告才能进入市场流通。然而,近期多地发现核酸检测合格的进口冷链食品流入市场后,同批次产品又被检测出新冠病毒呈阳性,只得紧急追查、寻找消费者。本次这24名黄州消费者购买的冷冻猪肉就属于这种类型。
发现病毒可经由进口冷链食品传播后,我国迅速建立起追溯体系。据市场监管总局透露,近期上线的进口食品追溯体系已接入9个省(市),冷链食品首站进口量占全国90%以上,基本实现从海关入关到生产加工、批发零售、餐饮服务的全链条信息化追溯。
出现异常情况时能够“一键排查、迅速定位”很有必要,但总是发现异常再启动紧急追查,隐患太大,成本也高。除了要封存处置追查到的涉事产品,还要对涉及该批次产品存储、销售的场所和运输车辆做核酸检测、全面消毒;冷库也要全部封停并全面消毒;该批次食品的直接及一般接触人员都要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等。
相比之下,在入关环节提高抽检样本比例增加的成本有限,操作更加简便,且能减少病毒传播风险。因此,为了避免类似问题发生,监管部门应在冷链食品进口环节承担起守门员的责任,增加抽检样本数量,强化常态监管和应急处置,严格进口冷链食品从口岸到境内生产、流通、销售全程防控,绝不能让问题食品进入市场。
同时,进口食品的销售方,无论是超市、餐馆、菜市场,还是电商平台、社区团购,都要对供应商严格甄别,严查进货凭证,没有检验检疫证明、没有核酸检测报告、没有消毒证明、没有追溯信息的,不得上市销售。有条件的生产经营者,还应对进口冷链食品实行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最好能增加入库检测,最大限度阻击疫情风险的传播。
需要强调的是,种种防范措施都是为了堵住食品安全的漏洞。漏洞没有堵住,让问题食品流入了市场,是监管掉了链子、经营者出了问题,板子绝不能打在消费者身上。消费者有权利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进口冷链食品,这是正常的消费行为。对消费者,应当鼓励其做好个人防护、不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进口冷链食品检疫信息和有关防控信息,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还有一点需注意。黄州区此前的处罚依据的是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中“全区范围内全面禁止采购、储存和销售进口冷冻肉品和海鲜产品”的规定。对消费者撤销处罚后,当地依然要求居民“不要私自网购冷冻冷链食品,杜绝采购进口冷链食品”。可是,从全国来看,我国并没有禁止进口、销售、购买进口冷冻食品。海关数据显示,今年1月份至10月份我国累计进口猪肉362万吨,同比上涨126.2%。如果“一刀切”地禁止进口、销售、购买进口冷冻食品,仅靠国产肉可能难以满足居民需求,容易引发肉品价格上涨,居民的消费需求无法保障。
对于进口冷链食品,各方责任需厘清,监管漏洞要堵上。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提高警惕、加强监管是必要的,但在通过监管和技术手段可有效防止病毒扩散的情况下,各地制定防控措施时需合情合理、于法有据,不应牺牲消费者的选择权,影响居民生活。(作者 佘 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