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丨申达股份(600626.SH)公布,公司于2021年1月4日收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东方国际集团”)转发的《关于划转东浩兰生(集团)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部分国有资本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国资委产权[2020]463号),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9号)《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财资[2019]49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发[2020]3号)要求,积极稳妥做好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经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资委、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将上海市国资委持有的东方国际集团6.6%的国有股权一次性划转给上海市财政局持有,本次国有股权划转以2019年12月31日为划转基准日。
本次国有股权划转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上海市国资委,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也未发生变化、仍为上海申达(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