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算是关心时政之人了,但2016年11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公布,还是惊了我,以为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再细一想,不只是2016年,这几乎是中央深化体制改革小组成立以来最有分量的一份文件。
从细节上来看,这份文件似乎是为解决迫在眉睫的温州等地20年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而设。紧接着,国土资源部与住建部协商后,复函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并抄送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明确提出在法律安排之前,可以采用“两不一正常”的过渡办法处理产权到期问题,即: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收取费用,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
对中国亿万房主来说,这是一件大事——今天20年产权的问题解决了,明天50年、70年的产权也势必照此办理,70年后?还会有大的折腾吗?
注意,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谈及此事时强调,这个回函是依据《物权法》149条。也就是说,此前在法律上已有原则上的支持。实际上,细看此次中央国务院文件,在法律及之前的各种行政法规中也有支持,并无明显超出表述。那么,为什么中央国务院还要发此文件?大家一定笑了:盖因为,下面违法的太多了,所以重要的事说三遍。
谁有能力违法?个别刁民当然也会有此奢望,但显然,他们虽有小目标但不一定能实现,还是政府官员有力量。中央也深知下情,所以《意见》一剑封喉:各级政府要严格兑现向社会及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得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确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要对企业和投资人依法予以补偿;严禁党政干部介入司法纠纷、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完善财产征收征用制度,有效解决征收征用中公共利益扩大化、程序不规范、补偿不合理等问题。
这里讲的就不限于房产这一项财产权了,而是公民所有的产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知识产权。
对于产权,中国共产党有过长期的认知转化。
1950年1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陈云和副主任薄一波、马寅初在回复人民银行行长南汉宸和副行长兼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经理胡景沄的公文中谈到:“关于处理中国保险公司时,所拟将中国产物保险公司改隶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内,以利用其开展海外保险业务。经研究我们认为:中国产物保险公司为中国银行(601988,股吧)所设立,且中国银行尚有私人股份,其领导关系的变更须经董事会决定,目前新的董事会尚待组成,故仍暂维现状,俟董事会组成后再作考虑,中国产物保险公司员工愿和国家保险公司靠近,我们可加强争取团结教育,利用其多做些业务……”
这篇公文不过300字,却清楚地表述了共产党人尊重资产所有者权益的理念和审慎的态度,拒绝急功近利的态度。
中国产物保险公司隶属于中国保险公司,系由中国银行1930年代全资创办。中国银行前身是1905年创办的中国第一家官办银行——户部银行,1908年改名为大清银行,官商占股各一半。1927年蒋介石来到上海,在宋子文和孔祥熙交替打压下,到1940年代,中国银行的官股几近98%以上,应属共产党人所说官僚资本,其旗下的中国保险公司亦当如此。但却放开一马,堪称稀奇。
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共高层还是有市场经济概念的,共产党人还是很看重民间资本的,很想和他们共处江湖。甚至,60年后的今天,中国社会对于所有者权益的尊重,也不过如此,并时有侵害。这就更显得当年陈云等的产权理念之可贵。只是,这种可贵的理念很快就被急转直下的疾风暴雨的公私合营、人民公社和大跃进一扫而光。
1950年6月14日,刘少奇在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上说:土地改革的基本目的,不是单纯地为了救济穷苦农民,而是为了要使农村生产力从地主阶级封建土地所有制的束缚之下获得解放,以便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
这倒是一个没有多少意识形态意味的说法,不是动员农民起来闹革命的口号,而是一种推动经济发展的思路,是管理社会的逻辑。也许在进北京之前,在中共高层心里,就已经把农业作为工业的基础,就打定主意要农业反哺工业,要农民多做贡献。但农民并不拥有土地。
农民没有土地权利,当然不会认真对待土地,土地也不会认真孝敬农民。在1959-1961年的饥荒中,大量人口饿死,最早报告到北京的是河南信阳,据时任行署专员的回忆录,这个人口850万的地区,非正常死亡人口在百万以上,这引起中央的强烈反应。周恩来总理受命紧急起草 《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其中第一次明确提出要允许农民保留少量自留地和家庭副业。这是在“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制度里,被迫给农民私人权利留下的一道保命线。
1952年12月31日,政务院财经委发布《关于税制若干修正及实行日期的通知》,《人民日报》为此发表社论《努力推行修正了的税制》,指出:这次修订税制主要增加了国营商业及合作社的税收负担,并取消合作社成立第一年免纳所得税及对合作社减征营业税20%的优待,使国营商业、合作社与私商完全处在同等待遇之下。这样做的目的,“一方面照顾私营企业,一方面促使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努力改善经营,推行经济核算制,降低成本,加速资金周转,降低流转费用。”
公私平等?毛泽东怒了。1953年1月15日,毛泽东写信给周恩来、邓小平、陈云、薄一波:“此事我看报始知,我看了亦不大懂……”,说公私一律平等纳税”的口号违背了七届二中全会的决议,修正税制事先没有报告中央,可是找资本家商量了,把资本家看得比党中央还重,这个新税制得到资本家叫好。后来,毛泽东把此定为右倾机会主义的错误。
今日,中央国务院《意见》明确坚持平等保护产权原则,要求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其实,改革开放后的法律法规有那一条承认公有财产的保护高于私有财产?但在实际操作中,私有财产就是各种不受待见,而且还得到许多人的拥护。
2009年9月,我在《中国青年报》上发表一篇文章《王立军打黑》,提到王立军到任后,重庆警方进行了重庆市历年来规模最大打黑行动,期间全市日均破案258起,日均逮捕犯罪嫌疑人93人,打掉14个黑恶势力团伙。重庆警方大力打黑的直接原因是2008年的出租车罢运事件及民营公交收编改革。2008年11月3日,重庆市8000辆出租车集体停运,重庆市政府要求出租车公司每辆车降低50元“板板钱”,但阻力甚大。此后重庆市政府决定将全市380多辆“7字头”民营公交收编为国有,而“民营公交公司提出的收购要价达上亿元,与政府谈判态度非常强硬”。
我写道:重庆出租车停运事件是长期以来全国出租车行业体制不公造成的一个群体事件,重庆不过是抻了个头。而民营公交公司的上亿元要价,是民企在与政府谈判,与山西整顿小煤矿、全国淘汰钢铁落后产能一样,属于民事和经济范畴。重庆的这两件事背后,被称有黑社会因素,却是第一次听说。
我当时没敢写出来的是:如果重庆出租企业老板违法犯罪了,该抓就抓,该办就办,但企业作为法人,是不能想关就关的,如果出于公共利益或其他不可抗力关了,政府应该给予被关企业补偿。
这么写,王立军们不高兴是当然的,但也有网友不高兴。“传媒江湖”就很愤怒:中国青年报为什么发文质问打黑局长王立军?文中对王立军冷嘲热讽,真让人怀疑记者发此文的动机,让人非常气愤。建议有关部门查一查该文作者和编辑的背景,是否颜色也沾点黑?
当然也有支持者。“水浒酒仙”说:没有法治观念的打黑,我们不要也罢,看重庆最近出的新法规,还有那吸烟被逮捕的消息,我严重的恶寒啊。
这就是当下的现实——对于公民产权,不仅是领导,公众也认知得七七八八,尤其是罩上打黑、维稳等大帽子,大家就更晕了。这事就大了,很不正能量——中国人为何勤劳却不富有?耶鲁大学教授陈志武把其原因归结于中国的制度机制不利于市场交换,人们相当一部分勤劳对冲了制度成本。没有产权保护,焉有恒产?没有恒产,焉有恒心?
或许正因为此,中央国务院才又一次发文强调保护产权,把重要的事说三遍。2017年,在制定传说中的房产税、遗产税、利息税等事项上,或许更会考虑此次中央国务院的精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