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一季度,青海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8起,处分47人。从查处类型看,涉及扶贫领域问题8件,集体“三资”管理领域2件,土地征收领域2件,惠农领域3件,其他方面3件。从查处人员来看,乡科级8人,村干部39人。(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青海:一季度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18起处分47人》)
为进一步加大扶贫领域执纪监督工作,青海省纪委组织召开全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进暨省查纠“四风”联动协作联席会议,对扶贫领域55件重点问题线索进行督办交办,同时印发了扶贫领域专项整治方案和2017年全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点。从内容来看,青海省纪委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追究力度确实不小;工作但从数据来看,不难看出青海省纪委对反腐下的决心之大,也不难看出在这样压力下,仍有部分干部铤而走险。
在今天看来,这些干部之所以会走入深渊,一方面是由于法律信仰的缺失,精神方面必然会走私,出现权钱交易、有法不依、执法不公的现象;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权力欲望的膨胀,在明知贪污受贿犯法的情况下,仍有官员前仆后继的走向沉落之路,重要的原因在于这些人当官当久了,就认为权力是最重要的,为所欲为,以权谋私,将权力用到极致,并企图运用权力经营的关系网逃避法律制裁,他们错误的认为权力是远远大于法律的,有权就一切都能摆平。
当前,在我党大刀阔斧整腐败清理干部队伍之时,我们应先建立严明的纪律和完善的制度。俗话说,没有严明的组织人事纪律和完善的管理处置制度,就不可能实现选出好干部,建成好队伍。有腐必查违法必究,必须坚守住纪律法律这两条生命线,严明党内纪律、严肃各种法律,坚决整治干部队伍的不正之风。严明党内纪律,必须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了解纪律、掌握纪律、遵守纪律,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观念、大局观念、组织观念,警示他们引以为戒,自觉筑牢纪律防线。建立完善的制度,必须做到严肃处理每一桩违法事件,要做到有案必查、查实必处、失责必究。对反映的违纪问题,要早发现、早查处、早制止。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严厉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深入整治干部队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者:孙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