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向党和群众交上了一份厚实的“成绩单”。(2017年6月21日 人民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向党和群众交上了一份厚实的“成绩单”:受理信访举报234313件,处置问题线索60813件,立案44441件,结案37757件,处分36841人,移送司法机关1617人。
广西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紧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工程项目、土地整理和矿产资源开发,为配偶子女及特定关系人经商谋利等问题,对十八大以来仍不收敛不收手的坚决查处。十八大以来,全区查处厅级干部87人、县处级干部1556人,乡科级干部7425人。同时,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履行一岗双责不力,区域系统内“四风”问题反弹,党员干部违纪问题频发多发的,严格追责问责。十八大以来,全区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618个,严肃问责1401名领导干部。
广西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积极转变监督执纪方式,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对轻微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纪律处分等手段“治病救人”。2017年1至5月,广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处理895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5416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人员总数的60%;第二种形态2737人次,占31%;第三种形态420人次,占5%;第四种形态385人次,占4%。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党和群众交上了一份厚实的“成绩单”。(文/农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