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临近毕业季,就业维权话题热度也丝毫不减,吕梁一事业单位应聘者因专业不符遭拒录、徐州女硕士遭拒录、苏州吴江区一单位应聘者因专业不符遭拒录三件拒录事件引发舆论热议。(2017年07月01日 来源:人民网舆情监测室)
学生高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都依据法律法规,制定了相应的政策和公平公正的录取标准,考试面前,人人平等。这是实施依法治国基础,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两个方面的科学内涵:一是指法律的实体内容符合平等的原则;二是指法律的执行程序和结果公平公正。如果糊涂理解、歪曲解释、错误执行法律的内容,就违反了平等的原则,即使被“公平”地执行了,结果也不会是平等的,效果适得其反。
伯乐相马搞成“白马非马”甚至指鹿为马,与藤辣不是“鲜活农产品”如出一辙。最近发生的三个单位应聘者遭拒录的“奇葩理由”,令应聘者耿耿于怀,网民忿忿不平,舆论一片哗然,“世界史不是历史学”“中国语言文学不符合中国语言类”“中国史不是历史学”是哪里钻出来的谬论,这是无知无脑用常识性错误忽弄人,还是招聘中藏猫腻搞腐败,招聘者不如应聘者的水平,网民不得不质疑用人单位的作风、素质和水平。
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根据用人单位岗位工作需要,制定有法律依据、合理合规的选人用人条件、标准强调具备专业知识无可厚非,招录专业对口的人才,招来就能够很快适应专业岗位的工作,而不是“一问三不知”的“门外汉”当然是好事情。但是,如果仅仅是地方人力部门在招聘过程中的逻辑混乱、管理粗放,是用公权力部门的错误和失误“惩罚”应聘者,问题还不那么严重,如果是“萝卜招聘”存在腐败行为,故意刁难应聘者拒之门外,那就是违法违纪,应该受到纪律惩罚。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拒录事件提醒几个值得思考的深层次问题,在“不拘一格降人才”为青年创造更多就业机会的同时,用人单位制定选人用人招聘标准,一定要合法规,更严谨,更精准,经得起审查推敲和历史检验,录取和拒录都必须有站得住脚的充分理由令人心服口服,否则影响公信力;而作为应聘者,应该理性思考,正确对待,因为不符合招聘单位招聘条件被拒是正常事件,解释清楚了就不应该纠缠不清;另一方面更重要,考生如果掌握多方面知识,具备复合型人才条件,应聘者游刃有余准备了多种选择,条条大路通罗马,何必单恋一支花,是金子放在哪里都会发光,东方不亮西方亮嘛。
(作者 谢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