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网上流传一句顺口溜:“全款买房的往里走,按揭的不要堵门口,公积金贷款的请把共享单车挪一挪。”记者在多地的热门楼盘调查发现,一些开发商只接受全款买房,拒绝公积金贷款甚至商贷。该现象倍受关注,多地纷纷出台政策保护购房者权益。
十九大报告着重强调,“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可以说,这是报告中赢得掌声最热烈的几句话之一,更是被公众牢记在心,甚至“房住不炒”四字也成为脍炙人口的网红语言。的确,房子是老百姓“安居”的精神寄托、“乐业”的基础工程,关系到“住有所居”这个民生福祉大事。
中国共产党始终关注为人民服务的方方面面,住房作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关键环节,对应着公众追求幸福生活的直观感受。为此,中共中央、国务院多次会议研究、讨论相关事宜,并及时颁布、出台对应意见政策,各级地方党委政府,更是结合当地住房发展的具体情形制定了配套性举措办法,稳控房价、优化租赁、保障购房等方面取得空前的成效。
而住房公积金政策由来已久,本就是为了加强城镇职工的住房保障而存在。不论公积金基数大小、缴多缴少,只要是通过公积金贷款,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购房者的负债压力,特别是在房价久居高位时期,对缓解购房资金短缺压力的作用尤为明显。这也是为何,即便不少人抱怨公积金存缴额度不一、放款要求苛刻,但仍在购房时对其抱有依赖和期望,毕竟公积金给广大职工带来的“红利”是看得见的。
但尽管如此,仍有一些房地产商缺乏大局观念,依然希望凭借着手中房源大肆敛财,实现利益最大化、资本快回收、投资再加大。而公积金存在审批、借贷、还款等多个环节,不利于短期资本运转。由此可见,一旦房地产供不应求,直接对公积金购房者拒之门外,这并不奇怪。或许从资本运作、企业发展角度来说,并无不妥,但这却与国家大政方针、民生基本保障相悖,还在无形中加剧社会矛盾、搅乱市场秩序、增加资产泡沫,甚至让既得利益者“变本加厉”,可谓“百害而无一利”。
而这些现象的存在,也为房地产市场调控提出更高要求,不仅需要经济视域下的稳控,也需要文化层面的引导、更需要行政途径的监管。首先是加强思想理念的“拨乱反正”,引导房地产商培养和弘扬企业家精神,不仅要会经营、善盈利、能做大,更要具备大局意识、宏观视角,明确自身在行业中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让企业真正赢得社会认可、公众口碑。其次要注重企业发展的“运筹帷幄”,找准自身的合理定位,理性选择发展运营模式,做到“一张蓝图绘到底”,决不能受到恶性资本、逐利主义的不良驱使,走入“金元至上”的弯路、错路。当然,还要加大行政监管的“有的放矢”,对有违营商理念、破坏市场秩序的房地产商及时提醒、纠错,甚至整改、关停,彻底转变思路,让公积金贷款等有益于民生需求的方式举措,得到更多的保障和支撑。
住房公积金政策利国利民,但好政策就要真正发挥出作用,决不能因购房“歧视链”而沦为“假把式”“空响炮”,这与资本“坏账”何异!我们只有积极应对市场问题,不断加强适度监管、有效调控,才能让房地产市场回归“本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