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细则不合理,也会伤害自由竞争的市场秩序,不利于网约车行业保持活力。车辆供给减少,出行成本提高,市民的出行效率大幅降低
据近日报道,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已经就“部分城市网约车细则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涉嫌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向相关反垄断执法机构进行举报。有媒体也披露,目前国家发改委相关部门已着手调查此事。
网约车细则为何需要重订?律所方面认为,不少城市网约车细则含有不同程度的涉嫌排除限制竞争、有违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内容。确实,各地网约车细则中的部分内容值得商榷。比如,对网约车车价、轴距、排量、发动机功率、长宽高等设置明显不必要或超出当地实际需要的条件。其实,早在北京、上海等城市公开细则之时,即有声音认为,对车辆轴距和排量的限制会将平台上的一众小型车辆排除在外,今后只有标准超过巡游出租车的中高端车辆才能从事网约车行业。其结果将是,市民能选择的车型和网约车总量将大大减少。
在讨论这些细则之前,我们首先应该认识到,各地网约车新规的背后是各方利益的激烈博弈。首先,一个重要的利益主体是传统出租车行业。众所周知,网约车的兴起对传统出租车行业造成巨大冲击,这也在客观上倒逼出租车行业提高服务质量。但网约车新规出台后,出租车行业的老毛病再次回潮,倒霉的还是消费者。
博弈的另一主体则是城市交通管理部门。北京市网约车细则出台后,北京交通委回应称,对网约车驾驶员和车辆的规定是出于治理“城市病”、疏解非首都功能的需要。言下之意是非常清楚的:网约车发展过快加剧了城市的交通拥堵,网约车管理失控会给本就不容乐观的城市交通带来更大压力。
但是,百姓需求与利益博弈孰轻孰重?答案不言自明。各方若缺乏全局意识,缺乏为群众服务的精神,就难以在网约车细则的制定上达成共识。拿出租车行业来说,在供应能力下降的情况下,若市民的出行需求得不到满足,将会使黑车滋生,给交通带来诸多不安全因素。也就是说,出租车与网约车重博弈、轻共存,只会带来两败俱伤的结果,而百姓将会成为最大的受害者。
同时,网约车细则不合理,也会伤害自由竞争的市场秩序,不利于网约车行业保持活力。车辆供给减少,出行成本提高,市民的出行效率大幅降低。因此,重新修订网约车细则,使之适应现实需求,可以说是势在必行。
当然,重订网约车细则并不意味着会出现一损俱损的局面。在制订细则时,如何兼顾各方需求考验着管理者的智慧。比如不少城市硬性规定司机为本地户籍,虽然本地司机易于管理,但是否就一定能提供比外地司机更好的服务?以上海为例,在上海已激活的41万余名滴滴司机中,仅有不到1万名司机具有上海本地户籍。网约车的供应量得不到保证,也就谈不上发展。去粗取精,因地制宜,这正是呼吁“重订”细则而非推倒重来的意义所在。
毋庸讳言,任何新生事物的发展道路都不会是一帆风顺的。对目前网约车行业遭遇暂时的困难,公众无需过分担心。正如我们所见到,各地政府都在发挥积极作用,不断在政策制定中听取各方的声音。因此,我们有理由期待,在各方的积极协调下,网约车行业将会在不久的将来迎来春天,而广大市民也将在出行中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