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的韩先生新买了辆车
还没怎么开
就把自己吓傻了
这车,竟然身负“命案”
老百姓俗话说的“凶车”
一死四伤!
“凶车”?
这下韩先生真是不敢开了
10万元买的车只好放在楼下吃灰
但韩先生窝火啊
这不是被卖家给“坑”到茄子地了吗?
这是保险公司拿出当时的出险理赔记录照片,
从照片上看,
车那时已经被撞得面目全非了。
可想而知,
发生一死四伤的车祸现场有多么惨烈!
韩先生这叫一个气啊,郁闷啊!
卖车给他的店叫“好车无忧”,
还是全国连锁,
韩先生纳闷了:这“凶车”都能卖给顾客,
真不知道车“好”在哪儿,“无忧”的是啥?
除了“凶车”这个最让韩先生气愤的问题,
目前韩先生不仅不敢开这车,
也根本不能开,
因为保险公司表示,
原来车祸的案子还没处理完。
这车啊,压根还不能完全过户给韩先生!
为此,《都市报道》记者跟韩先生一起,
一趟又一趟到当初买车的“好车无忧”实体店。
来听听“好车无忧”式的回答吧!
保险理赔还未结束的车,怎么就卖给消费者呢?
卖车的时候,销售员口口声声没问题,难道没有质量审核吗?
当《都市报道》记者以买车人的身份来到另一家“好车无忧”店,
又一个“好车无忧”式的回答出现了!
好车无忧总店的销售人员说,
“好车无忧”是全国连锁,
不可能出现质量问题。
可韩先生在郑州文化路
“好车无忧”店内购车出现的问题,
该怎么解释?该怎么解决?
最终,经过《都市报道》记者协调,韩先生跟店方多次沟通,
“好车无忧”口头答应可以退款。
这处理结果,韩先生能满意吗?
赵世峰 律师
消费者可以主张撤销买卖合同,要求车行返还购车款,并且可以以欺诈为由,向车行主张三倍购车款的赔偿。
作为经营者的车行,在向消费者出售车辆的时候,应当如实全面准确地将车辆的真实信息告知消费者。在本案中,车行隐瞒车辆出现过重大事故的行为,显然是一种欺诈行为,根据《合同法》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都市报道》:二手车“命案”未销 无法购买交强险
(完整节目视频)
韩先生的遭遇已经在解决中
但让记者想想不寒而栗的是
一辆撞得如此惨烈的事故车
竟然能变身成让普通消费者
根本无法辨别的“挺新的车”
售出的时候又是否告知消费者
这二手车真实的“前世今生”?
这中间,到底有什么操作呢?
“好车无忧”能给个明白话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