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海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海南省财政厅发布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推出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对失业人员加大失业保险保障力度。那么,各地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该如何领取这笔钱呢?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详细介绍。
省人力资源发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失业补助金申领的基本条件,即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申领时间截止到今年12月底。
此外,为了方便群众办理业务,省人力资源发开局已开通网上申领失业补助金,符合条件人员可还登录网站: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业务大厅http://ggfw.hainan.gov.cn/办理,仅需填写姓名、身份证等基本信息,并不需要提交佐证材料,非常方便快捷。此外,该局正在开发使用手机App、支付宝等手机移动端的相关业务办理方式。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记者田春宇
常见问题1
失业保险金与失业补助金
能同时领取吗?
不能。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常见问题2
申领失业补助金
需要哪些材料?
并不需要提交佐证材料,现场办理和网上办理均仅需要在《失业补助金申请表》上填写姓名、身份证等基本信息,提交申请即可。
常见问题3
什么情况下
失业补助金会被停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常见问题4
失业保险金与失业补助金有什么区别?
常见问题5
海南全省各地的失业保险公共服务机构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