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市场迎来新变化。近日,一则《关于证券公司主承销商独立开展主承销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备受业内关注。该《通知》称,中金公司、光大证券、中信建投、华泰证券、国信证券5家券商获得在银行间市场独立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资格。
多位业内人士在接受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采访时表示,此举意义非凡。券商首次以独立主承销商的角色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未来可能加大行业竞争格局。不过,目前影响有限,银行仍为承销的主体,承销费用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
5家券商拿下银行间独立主承销资格
“这意味着不用再与银行联席主承销商了。”一国内头部券商投行部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上述《通知》显示,中金公司、光大证券、中信建投、华泰证券、国信证券5家券商经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调查评估后,被允许可独立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这是首次有券商公司获得独立承销资格,意义非凡。
同时,该《通知》称,上述5家券商应持续完善制度建设、加强人才培育,规范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在切实尽职履责的基础上,积极发挥业务创新能力,促进金融市场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上述券商人士告诉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监管部门首次允许一部分券商以独立主承销商的角色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具有一定风向作用,这意味着未来将会有更多券商享受该资格。同时,这也意味着未来可能加大行业竞争格局。”
记者注意到,目前获得独立主承销资格的5家券商,为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公布的134家承销商中A类主承销商。除这5家券商外,中信证券、国泰君安、招商证券、广发证券、银河证券、东方证券、海通证券也在A类主承销商行列。
“虽然我们没有在第一批名单里,但第二批、第三批获得独立主承销资格是大概率事件。”中信证券一投行人士告诉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从目前看,这一变动对市场影响有限,毕竟长期以来银行是银行间市场承销的主体,在承销费用等方面具有较大的优势。另外,对于大部分券商来讲,虽然没有银行间独立主承销资格,但对公司业务开展影响并不大,寻找银行联席主承销并非难事。
债务融资规模超13万亿,市场化制度势在必行
为啥券商可获独立主承销资格?有业内人士解读认为,这是债券市场构建互联互通的又一举动。
今年以来,我国持续推进交易所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1月15日,沪深交易所表示扩大在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的银行范围;7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同意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相关基础设施机构开展互联互通合作。
“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是企业发债主要渠道,但监管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市场化制度势在必行。”上述券商人士认为。
此前,人民银行曾表示,债券市场基础设施实现互联互通,有利于切实便利债券跨市场发行与交易,促进资金等要素自由流动,形成统一市场和统一价格,为货币政策顺畅传导和宏观调控有效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记者了解到,今年下半年以来,债券市场违约现象频繁,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加大对债券市场的风险防控,引入券商做独立主承销商或旨在更好规范市场发展。
12月4日,交易商协会发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尽职调查指引》,旨在规范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尽职调查行为,更好督导主承销商尽职履责,切实加强主承销商自律管理。12月14日,交易商协会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管理工作规程》,目的在于强化银行间债券市场规范化管理和信用风险防控。
数据显示,截至12月末,经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存量规模超过13万亿元,存续期管理的重要性愈发凸显。(记者 徐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