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丨东方集团(600811,股吧)(600811.SH)公布,截止2020年12月3日,国开东方及滨湖公司已收到全部股权转让交易对价人民币2.30亿元,以及轩湖公司支付国开东方1亿元阶段性借款的利息人民币22.22万元;南游公司100%股权转让已在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备案,南游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印章、证照等相关资料已移交完毕,南游公司及其子公司开湖公司、轩湖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南游公司将所持开湖公司100%股权质押给国开东方,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在杭州市余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
截止2021年3月26日,国开东方已收到轩湖公司偿付的债权本金和全部利息共计人民币1.06亿元,其中本金人民币1.02亿元,累计利息人民币386.16万元,轩湖公司已按照约定时点完成全部债权本金和利息的偿付。公司关于子公司滨湖公司转让下属项目公司股权的交易事项已实施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