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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拿到剩余的工资,多亏了你们的帮助。”日前,在数九寒天的冬日,这条感谢短信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朱丽燕感到温暖和开心。
短信是在校大学生小李发来的。2022年暑假,小李在水磨沟区某龙虾店打工。辛勤工作两个月,在小李准备回家时,龙虾店老板郭某向其支付了一部分工资,并承诺剩余工资于同年8月支付。然而一直到同年12月,小李也未拿到被拖欠的工资。再三催要无果后,小李来到检察机关寻求帮助。
2022年12月,水磨沟区检察院接到交办的线索后,立即安排检察官朱丽燕与小李取得联系。小李告诉朱丽燕,郭某还欠自己3200元工资,这笔钱原本是他准备交学费的。然而临近9月开学,还没等到工资的小李只得让家人帮其交了学费。“我的辛苦钱会不会打水漂了?”小李有些担心。
了解情况后,检察官根据小李提供的电话号码与郭某取得联系,并会同相关部门耐心向郭某释法说理。郭某承认拖欠了小李的工资,因受疫情影响,龙虾店一直没赚到钱,需要分期支付被拖欠的工资。随后,在检察官的见证下,电话那端的小李与郭某达成了分期付款协议。
此后,郭某按照分期付款协议支付了部分工资款,后又连续多日未按协议支付剩余的工资款。小李将该情况反映给检察官。经检察官引导,郭某继续履行了协议,并于日前将剩余工资一次性结清。至此,小李拿回了被拖欠近半年的工资。
(原标题:检察日报:不能让勤工俭学的工资打了水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