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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四川观察 报道,2022年,四川绵阳,一位13岁的男孩体育考试考了18分,其父亲生气后用武士刀吓唬孩子,不料发生意外刺伤儿子,最终孩子因伤势过重,失血过多离开人世。最终法院对此案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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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暴力是家庭教育的底线
家庭教育法草案近日提请审议,草案提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实施家庭教育过程中,不得对未成年人有性别、身体状况等歧视,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拒绝暴力是家庭生活的常识,儿童作为弱势群体,更是重点保护的对象,我国《刑法》《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中都有相应条款。这些年,“辽宁女童遭开水烫头”“西安男童被生母家暴”等新闻不时曝出,桩桩件件令人揪心。这些虽属极端个案,但在更多家庭中,因孩子“不学习”“不服管”“不听话”等等,家长就勃然大怒、拳脚相加的现象并不鲜见,如何杜绝恶习、禁绝伤害,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暴力就是暴力,无论以什么形式出现,对儿童的伤害都是巨大的。因为包裹着“家庭”“教育”双重外衣,家庭暴力的隐蔽性更强。加之中国素有“棍棒底下出孝子”“不打不成才”的教育理念,打孩子常常被视为是“家事”,外人不好置喙,更不习惯介入。久而久之,形成了管控暴力的盲区,这对即将出台的《家庭教育法》同样是一种考验。如何迅速制止暴力行为,能否做到提早介入,怎么界定暴力行为,又该对应何种程度的惩戒?进一步回答清楚这些问题,才能不断强化法规的震慑力和约束力。
“打不得”,并非“家事”,事关“国法”。当然,舆论场中也有另一种声音,“打不得、骂不得,如何管得了”,这其实反映出很多家庭教育理念的落后和教育方式的匮乏,也反映出依法规范、监督家庭教育的必要性。拒绝暴力不是不教育,暴力也不是教育的必选项。“打不得”不是禁止家长管孩子,而是对为人父母者的教育能力和法治观念提出更高要求。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教育子女是父母的责任,而履行这份责任同样有原则、有底线、有规矩、有学问,这也是家长们的必修课。
(原标题:13岁男孩考试18分被父亲意外刺死,父亲:我只是想吓唬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