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原子能机构(下称“机构”)三月理事会会议6日在维也纳召开。中国国家原子能机构副主任刘敬在核安全议题下发言,就日本福岛核污染水处置问题严正阐述中方立场和关切。针对日方狡辩,中国常驻国际原子能机构代表李松行使答辩权,进行严词批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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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岛第一核电站及其污水存储罐(资料图)
刘敬指出,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关乎全球海洋环境和公众健康,不是日方一家私事。机构尚未完成对日方处置方案的评估,更未得出具体结论,迄今发布的三份报告均指出日方核污染水处置和监管方案存在与机构安全标准不符之处,并提出诸多改进建议。但日方却无视机构专业权威意见和国内外反对声音,一意孤行批准核污染水排海计划,并加速推进排海设施建设,这是一个机构成员国极不负责任的行为,引起国际社会和有关国家强烈关注。
刘敬表示,中方支持机构围绕日核污染水处置问题开展的各项工作,希望机构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履职,充分听取利益攸关方意见,严格贯彻落实机构相关安全标准和国际良好实践,协助国际社会确保福岛核污染水处置的绝对安全。
刘敬强调,排海并不是日方处置福岛核污染水唯一可行手段。日方不得片面解读、歪曲利用机构技术工作组相关报告,为自身排海计划背书,也不得无视机构技术工作组权威专业意见,强推排海计划实施,更不得为机构技术工作组出台最终审查报告人为设定时限。福岛核污染水处置时间跨度长、各种不确定性突出,日方应就核污染水处置问题接受有效的国际监督;同时,日方应正视邻国、太平洋岛国正当合理关切,同利益攸关方进行充分、有意义的协商。
李松指出,日本不顾国际社会包括本国民众的广泛质疑和强烈反对,执意强行推进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准备,并企图利用机构为其背书,这种做法极不负责任。对于日方上述行径,包括中方在内的许多邻国、太平洋岛国不放心、不信任、不答应。中方再次敦促日方正视国际社会关切,不得擅自启动核污染水排海。
李松强调,福岛核污染水排海是一个极具争议性的问题,需要国际社会和机构成员国认真对待、审慎处理。机构应日方要求介入有关问题,必须保持科学、公正、透明,不能为日排海行为背书,并应建立由机构主导、有中国等利益攸关方实验室和专家充分参与的长期监测国际安排。中方将本着高度负责态度,认真参与机构相关工作进程。
延伸阅读:
外交部:日方强推福岛核污染水排海,绝不是负责任国家的行为
3月6日,外交部发言人毛宁主持例行记者会。有记者提问,据报道,3日,日本首相岸田文雄称,日方将于今年春季到夏季将福岛核污染水排放入海,他还称,为实现福岛重建,这一时间无法推迟。5日,日本媒体报道称,日本东京电力公司对福岛第一核电站1号机组反应堆安全壳内部的调查结果显示,来自熔融核燃料的碎片当年未全部清理干净,且都检测到了强烈的核辐射。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毛宁表示,中方注意到有关报道,对此严重关切。日本政府无视本国民众和国际社会的强烈关切,一意孤行,强推福岛核污染水排海,违背国际法义务,危害海洋环境和公众健康,这绝不是负责任国家的行为。
毛宁强调,日本囤积的核污染水高达130余万吨,如果向海洋排放可能持续30年之久,而核污染水中含有60多种放射性核素,这些放射性核素在排海10年后将蔓延至全球海域,将给全球的海洋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不可预测的危害。中国、韩国、朝鲜、俄罗斯等日本的邻国以及太平洋岛国都多次对日本核污染水排海计划表达关切和坚决反对。
毛宁指出,根据一般国际法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日方有义务采取措施避免环境污染,确保危险最小化,与可能受影响的国家充分协商,确保信息透明并开展国际合作。我们再次敦促日方正视各方合理关切,切实履行自身义务,与利益攸关方及有关国际机构充分协商,以科学、公开、透明、安全的方式处置核污染水,包括研究排海以外的处置方案,严格接受国际监督,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唯一星球。
(原标题:日方狡辩,中方批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