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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网友发文称,今年3月8日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追缴罪犯郗同福受贿财物,对其位于连云港市某小区及某路段的34套房产进行查封和执行的公告。
3月31日,记者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信息属实。公开信息显示,郗同福曾任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连云港市委常委、连云区委书记等职,曾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股份分红与妻弟共计获得65套房和30个车位。2018年12月28日,郗同福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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