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4月4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宗敲诈勒索罪案件。
2018年9月,郑某结识了女子阿靓,二人很快发展成了男女朋友。2019年,二人分手。
据郑某反映,分手后他还一直有点不甘心,可已经被删除好友的他,想再联系阿靓已联系不上了。联系不上阿靓,但郑某还可以联系上阿靓的其他朋友,2020年的一天,郑某直接把一段视频发给了阿靓的朋友阿欣。他知道,阿欣一定会将视频转给阿靓。
收到这段视频后很震惊的阿欣,又转给了阿靓,愤怒的阿靓马上联系了郑某,“你要干吗?”
郑某提出了要求,“拿2万块钱来吧,不然我会把这些视频发给你的各个朋友。”“我手上还有一些视频,会慢慢公布的。”“收到钱后我就把这些视频删除。”
为了自己的那些视频不再外泄,阿靓不得不答应郑某,向他转了2万块。后来,阿靓报了警。2021年5月,郑某被抓获,一切认罪认罚,将钱退给了阿靓并恳请阿靓原谅他。
2021年9月,罗湖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依法对郑某提起公诉。考虑到认罪认罚、被害人谅解等情节,事后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决郑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称,现实中,深圳发生过多起此类案件。情侣分手后,一方拿私密照片、视频等找另一方索要钱财,答应收到钱后便删除照片或视频,结果却是一次又一次索要钱财,甚至高达百万,对方饱受财产与精神上的双重折磨,最后不得不报警才终结此事。
(原标题:男子用私密视频敲诈前女友,法院判了!)
流程编辑:TF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