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门前的一道缓坡,两户人家矛盾越积越深,最终动了手。冲突中,大人怀中三个月大的婴儿成了最大的受害者,孩子稚嫩的左手被刀砍断,重伤二级。飞来横祸让孩子一家陷入困境,房山检察院一次性发放救助金28万元帮助孩子康复治疗。行凶者则被检方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除了发放司法救助金,检察院定期对孩子的治疗情况和心理变化进行回访。
(资料图)
种下嫌隙
一个水泥坡让两家剑拔弩张
刘国贤和张顺波是前后邻居,住在后面的张顺波出行必须经过刘国贤家。做了多年的邻居,两家人低头不见抬头见,关系还算融洽。
两家出现矛盾是因为刘国贤一家翻盖房子,宅基地高出胡同路面比较多,刘国贤想在家门口修一个水泥坡方便进出。可张顺波一家坚决反对,认为缓坡修了之后会影响自己家人和车辆的出行。
虽然两家人因为是否修缓坡发生了争吵,但刘国贤一家还是修起了缓坡,张家让刘家拆除也遭到拒绝。此后,两家人闹僵,见了面也不说话。一年后,两家人矛盾再次升级。
当时村里在修路,但因为刘国贤家门前缓坡的阻挡,柏油路无法铺进胡同里。张顺波说,“刘国贤当时不让我拆这个坡,也不让修路的拆。于是,我自己找来了钩机,把坡给拆了,这样才把沥青铺到我家门前。”
缓坡的一建一拆,让两家人的关系变得剑拔弩张,刘国贤甚至放出狠话,嚷嚷着要“拿刀砍人”。
两家人因为缓坡发生过多次冲突却没报警,也没有寻求村委会的介入和调解,更没有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纠纷。结果,一个小矛盾引发了两家人都没想到的严重后果。
矛盾升级
无辜的孩子被砍重伤
一天下午,下棋回家的刘国贤看到自己房屋一角的水泥墙被蹭掉了一块儿,“我当时觉得就是张顺波一家人干的,因为这条路只有我们两家走,别人不走。于是我就站在他们家门口骂人。”
火一点就着。张顺波不在家,听到骂声,张顺波的母亲郭玉梅走出家门和刘国贤对骂。当时,郭玉梅怀中还抱着刚满三个月大的孙子。
“你再骂我就扎死你!”面对刘国贤的叫骂,郭玉梅回了一句“你扎我一个试试!”刘国贤说,这句话让他“控制不住自己”。
刘国贤怒火攻心,转头回家拿出一把20多厘米长的剔骨刀冲向郭玉梅。失去理智的刘国贤用刀将郭玉梅的脖子划破,鲜血直流,此时有其他邻居上前劝阻。刘国贤怕被对方家人报复,赶紧跑到村头的小树林里躲了起来。
郭玉梅返回家中打算报警,此时她才发现孙子的左手没了!郭玉梅一下子慌了。恰巧赶来的亲戚在胡同里看见了孩子掉在地上的小手,赶紧捡起来。亲戚和郭玉梅一起将孩子送往医院。因伤情严重,孩子又被转运到北京儿童医院。
民警到现场后电话联系刘国贤让其返回家中,刘国贤在返回的路上被民警查获。经司法鉴定,孩子所受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郭玉梅所受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事后,不管是行凶者刘国贤,还是受害者郭玉梅,都不知道当时尖刀是如何割下了孩子的小手。万幸的是,通过急诊手术,孩子的左手被接了回去。
两败俱伤
检方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因为主要受害者为未成年人,此案交由房山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工作办公室办理。“我们在审查起诉这起刑事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刘国贤没有足够的赔偿能力,然而孩子后续治疗需要巨额费用,其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承办检察官李春琳说。
于是,刑事案件办理与司法救助工作同步开展。检察官第一时间联系孩子的父母,询问孩子治疗费用、家庭收入、是否获得赔偿等情况,引导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经过调查,受害者一家的真实经济状况显露出来。孩子的父亲每月工资收入3000余元,母亲无业。此前因为盖新房、结婚和生孩子,家里还欠下不少债务。“我们调取了孩子的就医证明、治疗费用明细等证据,查明孩子的治疗已花费10万余元,这笔钱也是孩子父母向亲戚朋友东拼西凑借来的。”
孩子的手虽然接回去了,但神经恢复却是个难题,后续仍需二次手术和长期康复治疗。检察官表示,司法救助不仅要解燃眉之急,还应该为被救助者计长远,同时也必须精准评估费用。
与此同时,检察官还调查了犯罪嫌疑人的赔偿能力,积极促成刘国贤将其10万元存款赔偿给了受害者,用于孩子的治疗。
综合全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房山检察院最终对被害人一次性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8万元。
“孩子年纪太小,无法表达自己的感受,康复存在很大的困难。原本七八个月大的孩子应该会爬了,但因为手受伤,这个孩子的学步也受到了影响。”检察官说起此案中年幼的孩子言语中带着疼惜。“司法救助金发下去并不代表我们的工作就结束了。为确保这笔钱发挥最大的效能,明确救助金应用于孩子的医院欠费、手术治疗、康复费用及相关支出,我们会定期对救助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核收费单据等材料。”
此外,检察院还会定期对孩子治疗情况和心理变化进行回访,根据具体情况,协调有关部门为其提供心理疏导、就学就业、困难帮扶等,“我们要为涉案的未成年人提供长期帮扶。”
今年4月10日,由房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国贤涉嫌故意杀人一案在法院开庭审理。
庭审中,刘国贤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期宣判。
以案说法
为何以故意杀人罪起诉嫌疑人?
从案情看,刘国贤对郭玉梅祖孙二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及造成的后果都不同。刘国贤曾向公安机关供述,“因为当时郭玉梅怀里抱着孩子,我不想伤孩子,我只想扎郭玉梅出气,我知道可能会造成她死亡,但我当时考虑不了那么多。”
检察官介绍,刑法理论中有一个概念叫“想象竞合犯”,是指实施一个犯罪行为,符合数个犯罪构成,同时触犯数个罪名,应当从一重罪处罚。刘国贤一案正是如此,对于孩子奶奶而言,刘国贤作为一名成年男性,持刀伤人,扎刺的是要害部位,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主观故意,刘国贤涉嫌故意杀人未遂。对于孩子而言,刘国贤应当知道持刀冲突很有可能伤及无辜,但他却放任自己的行为,虽然是间接故意,但是涉嫌了故意伤害罪。最终,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起诉。
回顾这起案件,涉案的两家人对于相邻纠纷的处理都有不理智的地方。检察官提醒,日常生活中,涉及相邻土地的使用、用水排水、采光通风等问题的纠纷很常见,相邻各方发生矛盾时应尽量克制情绪,商量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民法典对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有原则性规定: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
检察官还特别提到,成年人带着婴幼儿等未成年人在外玩耍时,应尽可能避免与其他人发生冲突,一旦遇到危急情况,应第一时间躲避并及时报警,防止没有任何防御能力的孩子遭受无妄之灾。(文中涉案当事人均为化名)
(原标题:大人发生冲突孩子受到伤害 三月婴儿断手重生)
本报记者 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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