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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恩施州宣恩警方对一名非法出借银行卡的违法人员作出行政处罚。这是自2022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正式实施以来宣恩警方开出的首张涉电诈“行政罚单”。
近日,民警在对涉诈人员进行核查过程中,发现嫌疑人田某(男,19岁)存在非法出借银行卡的行为, 先后有3万余元赃款汇入其账户。民警第一时间联系田某,希望他主动投案自首。3月23日,田某到宣恩县公安局万寨派出所投案。
经查,2023年1月,田某从广东回老家过春节。期间,同学黄某得知他回来后便邀约一起玩耍。黄某说自己在做网络直播,由于他的银行卡被冻结,工资无法存入账户,希望能借用田某的银行卡用于收工资。田某出于好心便答应帮忙,但由于预留号码不一致试卡失败。不久,黄某第二次找田某帮忙,田某从其他渠道得知黄某做的事情可能违法,便以家里管得严为由拒绝了黄某。黄某不死心,第三次直接到田某家里请求他把银行卡借给自己,并陪同田某到银行去修改预留电话号码、开通网银等业务。
二人来到黄某的住处开始收“工资”——转账“洗钱”,见银行卡可正常使用后,黄某希望田某把银行卡借给其使用,并承诺给予800-1000元的报酬。田某觉得该行为违法的,拒绝了黄某的酬劳,外出务工。之后,田某出借的卡资金流水达37500元。
4月26日,宣恩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有关规定,决定给予田某罚款并处拘留的处罚,黄某另案处理。
警方提醒:
一定要妥善保管自己的手机卡、银行卡,严格落实实名登记、使用制度!坚决抵制违法犯罪行为!不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千万不可贪图小利,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原标题:田某(男,19岁),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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