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将于6月7日至10日进行。今年本市参加6月高考的考生共计5.8万余人,全市设18个考区,100个考点、2029个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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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考试安全
本市把安全保密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强化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回收、评卷等关键环节、关键人员的管理,加强试卷流转全过程、无死角监管,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管理,优化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使用,提高科技考务水平。落实市区校三级培训制度,组织考务工作人员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网上培训。完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考前模拟演练、系统测试,提高组考能力和突发偶发情况处置能力。
开展防范手机作弊专项治理
本市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强化综合施策,实现手机等通信设备在高考中带不进、用不了、传不出。
一是坚持关口前移。着力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大力宣传涉考法律法规,教育考生自觉抵制违规作弊行为,同时着力引导考生提高认识,自觉不带手机进入考点。
二是坚持多措并举。严密组织考点考场两次安检,实施智能安检门和考点无线电信号(含5G信号)屏蔽全覆盖,加强手机集中统一管理。
三是压实工作责任。督促一线安检员、监考员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发现、制止违规行为,对于因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造成考生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带入考场和实施作弊行为的,严肃追责问责。
科学精准做好卫生防疫
结合本市实际,相关部门加强分析研判,明确相关工作措施,精准落实“乙类乙管”防控要求。加强考前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引导考生做好自身防护,避免或减少出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组织考生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向报名单位(所在中学)报告。配足备用考场和备用考试工作人员,每考点至少设置3个备用考场。配备专职卫生防疫工作人员,各考点安排1名校医负责卫生防疫工作。做好考点考场消毒通风等工作,根据需要配备口罩、免洗手消毒液等防疫用品。科学佩戴口罩,备用考场内如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其他乙类乙管呼吸道传染病考生,考场内所有考生和工作人员应佩戴口罩,其他考场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可根据需要佩戴口罩。
做好命题和评卷工作
本市进一步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继续坚持并不断丰富“北京特色”命题理念内涵,持续推动初、高中学考和高考一体化设计,促进中高考改革背景下的教考招一体化发展和育人环节的高效衔接,形成育人合力。加强评卷教师选聘和教育管理,严格网上评卷工作程序和标准要求,严密组织各环节工作,确保评卷工作平稳顺利。
以任何方式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
本市将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营造良好考试氛围。会同宣传、公安、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舆情监测和处置工作,第一时间发现涉考涉招有害信息并迅速稳妥处置,防止影响安全稳定的事件发生。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涉考培训咨询的规范治理,严厉打击涉及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干扰破坏考试招生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规范高考成绩发布管理,严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喜报”“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
做好考生服务保障
本市坚持以考生为本,围绕考试组织、安全保障、咨询服务等考生关切,加强各方面综合服务保障,着力解决考生“急难愁盼”问题。积极为身体残疾等特殊群体考生赴考提供合理化便利。关注考生心理健康,指导各区各校有针对性地加强考生心理减压和疏导工作,让考生安心、家长放心。及时整理发布志愿填报辅导资料,加强考生志愿填报咨询服务,实现高中阶段学校全覆盖。充分发挥各高中阶段学校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压实班主任、任课教师的主体责任,积极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严格落实“接诉即办”要求,向社会公布咨询监督电话、网站信箱,及时妥善处置信访问题,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规范招生宣传管理。执行市、区、高校、中学四级信息公开制度,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完善考生申诉和学校仲裁机制,及时回应并妥善处理各种问题。落实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相关要求,加强对重要设备、信息系统和网站的监测和运行维护,确保招考信息安全。
【链接】下步工作安排
高考评卷工作:6月8日至24日
高考成绩公布:6月25日
本科志愿填报:6月27日至7月1日
本科批次录取:7月6日至7月21日
专科志愿填报:7月21日至22日
专科批次录取:7月23日至29日
流程编辑:U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