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股份(002749.SZ)公布,公司2021年3月2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2021年4月6日公司购买了私募基金管理人杭州源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受托管理人管理的、由青岛市绿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备案登记人在吉安中传金融资产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备案登记的“恒传程佳033509产品”3000万元,产品到期日为2021年10月11日。
根据《恒传程佳033509定向融资产品认购协议》约定,青岛市绿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在产品到期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一次性支付本金及收益。一旦本产品到期无法足额支付应兑付给公司的本金及收益,则由恒大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圳)有限公司对本产品未按期足额支付部分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差额补足义务,差额补足义务范围包括未支付的应兑付价款(本产品的本金及收益)。该笔投资已于2021年10月11日到期,且到期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公司未收到本金及收益。
为收回该笔投资,公司正与产品备案登记人青岛市绿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托管理人杭州源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信方恒大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圳)有限公司等相关各方积极沟通,寻求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