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木国际(01822.HK)公告,于2021年10月25日,公司获联交所告知以下有关公司股份恢复买卖的指引:
(i)证明遵守上市规则第13.24条。联交所要求公司必须对导致其暂停买卖的问题作出补救,以及全面遵守上市规则以令联交所信纳,其证券方可获准恢复买卖。就此目的,公司负有主要责任制定其复牌行动计划。联交所亦表示倘公司情况有变,其或会对复牌指引作出修订或补充。于暂停买卖期间,公司亦须遵守其于上市规则项下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a)根据上市规则第6.05条规定,尽可能将任何暂停买卖的时间缩减至最短;(b)始终遵守其于上市规则项下的持续责任,例如根据上市规则第14及14A章适用于须予公布及╱或关连交易的责任,以及根据上市规则第13.46至13.49条有关财务业绩及报告的责任;(c)公布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规定须予披露的内幕消息;及(d)根据上市规则第13.24A条公布其发展情况的季度更新资料。
继续暂停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