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海投资(00270.HK)公告,于2021年11月9日,嘉诚环保公司(公司的附属公司)与中广核融资租赁及粤海融资租赁签订转让协议,中广核融资租赁(作为现有出租人)将与嘉诚环保公司(作为承租人)签订的融资租赁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予粤海融资租赁(作为新出租人),代价为人民币4731万元。
据悉,于2019年12月24日,嘉诚环保公司(公司的附属公司)与中广核融资租赁(独立第三方)订立融资租赁协议,据此(i)嘉诚环保公司同意转让租赁资产的拥有权予中广核融资租赁;及(ii)中广核融资租赁同意将租赁资产以人民币7589万元的租赁代价回租给嘉诚环保公司,租期为96个月,分32期偿还。于本公告日,嘉诚环保公司根据融资租赁协议应付的未偿还租赁代价为人民币5929万元,分25期偿还。
租赁资产指一套租回予嘉诚环保公司的污水处理相关资产。
公司表示,融资租赁协议提升嘉诚环保公司的营运资金状况,从而优化其开展和交付工程项目的能力。尽管根据转让协议项下的权利及义务置换至粤海融资租赁,转让不涉及对其项下条款的任何实质性变动,该等条款乃按与独立第三方(即中广核融资租赁)协定的一般商业条款进行,但粤海融资租赁同意转让后,嘉诚环保公司可根据融资租赁协议(经转让协议补充)提前偿还未偿还本金人民币4920万元和解除融资租赁协议,并免除支付提前偿还费用。监于(i)嘉诚环保公司可获豁免提前偿还费用;及(ii)前于2021年6月以低于融资租赁协议项下的利率从粤海财务获得额外融资,可用于偿还融资租赁协议项下的应付款项。转让为嘉诚环保公司提供了进一步降低整体财务成本的灵活性和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