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绿(00904.HK)宣布,于2021年12月22日,公司收到由代表票据持有人行事的律师发出日期为2021年12月22日的法定要求偿债书,根据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27(4)(a)条,要求公司偿付金额2.43亿港元,由(i)可换股票据的本金额1.90亿港元;及(ii)由2019年8月23日起直至法定要求偿债书日期以年利率12%累计的上述本金额的利息5315.84万港元组成。法定要求偿债书要求公司于送达法定要求偿债书后三周内偿还债务,或为债务提供令票据持有人满意的保证,或作出令票据持有人满意的了结,否则票据持有人可能会提出一项针对公司的清盘呈请。
公司现正就此寻求法律意见。同时,公司正继续透过中介与票据持有人磋商制定还款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