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聊城市于欢故意伤害案即“辱母杀人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此高度重视,派员赴山东阅卷并听取山东省检察机关汇报,正在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对媒体反映警察在此案执法过程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将依法调查处理。(2017-03-26来源 东方头条)
按理说,“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古今如此,天经地义。不曾想,山东省聊城市于欢故意伤害案即“辱母杀人案”当事人被判无期徒刑,于是舆情汹涌,万民愤怒,为被判决者鸣不平,质疑当事法院不公正,而且千夫所指声讨本案出警警察失职渎职不作为,以至造成血案,引起非常恶劣的舆论事件。
客观地分析,在为于欢案件判决结果一片鸣冤叫屈声浪中,不可否认有一些人是唯恐天下不乱,趁火打劫推波助澜,但是,相信绝大多数网名是从“同情弱者”的角度出发,认为“兔子憋慌了也会咬人”,在亲身母亲受到奇耻大辱、向警察求救无果万分绝望的情况下,于欢顺手持刀刺伤已经超越了天理人伦的底线的施暴者杜志浩。即使观众在看武侠片、警匪片电影电视剧时,看到这样的情节一定会拍手称快,何况是现实版的施暴案件。
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治国。法治建设正在进一步完善。一些冤假错案陆陆续续得到纠正,像气球摊大妈案件不是重新判决了吗,现在,尽管辱母杀人案造成如此恶劣的社会影响,但是,最高检、山东高检高度重视,正在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对媒体反映警察在此案执法过程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将依法调查处理。潮涨必有潮落时,高烧不退有危险。那么,人们是否应该从汹涌澎湃的舆情里冷静下来,端一杯清茶拭目以待,中国是法制社会,应该相信执法部门的整体公信力,坚信法律公正绝不会遥遥无期。
(谢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