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92女生要求别再盯着我们看了”,遭到周鸿祎回怼,要拿出几个比特币做悬赏,找出“幕后黑手”。一时间公共场合的视频拍摄是否应涉隐私保护、怎么保护,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
抛开双方立场不说,我们需要厘清这样一些问题:公共场所视频影像中的人有没有隐私权?如果出现侵害隐私的情况,谁应该承担责任?有无机构进行管理?
虽然把公共场所的视频拿到直播平台上进行直播,各方都在打擦边球、踢皮球,不承认自己的责任,但是视频中的人有隐私权这是不能否认的。也许有人说,这是公共场所,为什么视频不能公开?确实,公共场所不是隐秘场景,大家在里面的任何活动都是公开的。但如果这些公开的活动被传播,那就侵犯了隐私权,因为我们在公共场所活动,但是并不意味着我们愿意这些活动被公开传播。
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一个姑娘和一个小伙子处在恋爱初期,他们活动的空间都是公共场所。但是姑娘不愿意这些信息让其他人知道,甚至不愿意让家人知道,更不愿意到处传播。没有经过同意,就在公共平台上传播这样的视频,这就是侵犯了隐私权,侵害了姑娘的利益。
未经当事人同意,就把人家在公共场所活动的视频公开直播,与未经作者同意,将人家的文章转载是一个道理,都是默认对方是同意的,然后实施行动,这样可以减少联系当事人以及进行协调等相关工作的成本。但这种前提就是有误的。如果说后一种情况属于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权,那么前一种情况就应因涉嫌侵犯隐私权而被追究责任。
公共场所可不可以进行视频监控?当然可以。但是这些首先要有提示,要让公共场所活动的人知道这是视频采集区。其次,这些视频应该封存、备份,作为调查时使用,不能未经同意,就进行广泛传播。尤其不能出于商业目的加以传播,尽管传播方可能申辩自己并没有收钱,但这样的说法根本站不住脚。
公共场所的视频直播不仅可能会侵害用户隐私,甚至也会为公共安全留下隐患。比如,有些抢劫犯发现某个店人少,只有几个妇孺,就会实施犯罪。如果很多这样的公众场所的视频都在网上直播,那么犯罪分子就可以非常方便地进行监视,寻找作案场所。
所以公共场所的视频不能在公开平台进行直播,这应是基本原则。这个原则不能在推诿和打擦边球中消解。如果公共场所的视频被拿到公共平台直播,首先公共场所的业主需要承担责任。不要推诿说不懂或者不知道,你能随便让人在你家安摄像头吗?直播平台对直播内容进行审核与管理,这也是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没有公共安全意识,没有用户隐私意识,自然要面对监管与用户权利的主张。
今天公共场所的视频直播也为监管部门提出一个问题:哪些能直播,哪些不能直播?以前关心的是黄赌毒问题,而对于公共场所隐私关注不够。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要求也不够明晰,这给了一些人打擦边球的机会。
无论圈子内如何争论,公共场所的视频不受限制地被直播,这显然不应该存在。必须要有机构、有法规来进行监督和规范,业者也需要承担起应该承担的责任,不能推诿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