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冠以“中国驴肉火烧之乡”的河北河间,多个乡镇存在熟食加工黑作坊,他们所加工的不是别的,正是当地名吃——“河间驴肉”。这些“河间驴肉”多不含驴肉,而是由骡子肉、马肉甚至猪肉,加上驴肉香精以及其他添加剂煮成。这样的“驴肉”价格低廉,一斤在20元左右。媒体调查发现,这些黑作坊通过货车、汽车大巴等方式,将一包包“假驴肉”发往全国各地。一名黑作坊老板称,该货车每天跑一趟北京,整车装满可拉七八吨的货,但真驴肉只占三成。(1月8日重案组37号)
无数事实告诉人们,在某一个地方或某个行业,如果长期存在某种问题,往往与这个地方、负责这个行业的监管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玩忽职守有关。河间的“中国驴肉火烧之乡”“假驴肉”泛滥——存在多长时间不得而知,或许同样与职能部门的监管不作为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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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记者调查的情况看,很多“假驴肉”的加工者都是无证经营的。这就让人联想到前几天某地的一起工地职工“搭伙”就餐被相关职能部门处罚15万元的事儿来。职工“搭伙”就餐被处罚,因为他们没有按相关法律法规办证。那“假驴肉”加工者无证是不是也应该被处罚?或许已经处罚过了——象征性的,罚完了就了事,该做“假驴肉”的还是做,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这是一。
其二,那用马肉、骡肉、猪肉做成的“假驴肉”中还公开承认有死猪肉、母猪肉。有没有死马肉、死骡肉呢?只怕也有吧!这样的肉对人们身体健康的危害是可想而知的。
还有,这些马肉、骡肉、猪肉即便是鲜活的,那也是应该经过集中屠宰、经过职能部门的检验检疫才能上市销售的。这些做成“假驴肉”的马肉、骡肉、猪肉是集中屠宰的吗?经过检验检疫过了吗?只怕没有经过这样的环节就走进了人们的餐桌了!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大于天。职能监管部门应该主动作为,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为公众食品安全把好关,站好岗、放好哨,而不是不作为,甚至是玩忽职守、枉法腐败,让“假驴肉”长期存在,危害公众食品安全,损害公众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