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底,笔者参加了一个老人旅行团到安徽徽州一游,一路上和几个旅伴说说笑笑,甚是高兴。
但不曾想,车开到一半时,从黄山来带团的导游居然摇身一变成了一个推销员,只见他先是拿着一盒茶干挨个给游客品尝,然后又提着一盒黄山烧饼给我们品尝。等几种食品都品尝完后,导游便鼓吹这些都是黄山当地著名的土特产品,价廉物美,过了这个村就没了这个店,并挨个到游客跟前登记购买的品种、数量,若有人不愿意买,导游就“开导”游客:来一趟不带点东西回去给亲朋好友尝尝?众人抹不开面子,再加上东西也不是很贵,便纷纷购买,一车52个游客,或多或少都买了导游推销的食品。笔者粗略算了一下,平均每个人花了一百元左右。
说实话,这些钱对出来旅游的人来说,谁都花得起。可问题是,这些东西的价格是不是跟当地市场价一样?这些食品是不是从正规渠道来的?笔者经调查发现,导游所推销的食品比当地市场价要高出一倍以上,比如一塑料盒茶干,在当地超市只卖10元一盒,可导游却卖给我们20元;一包黄山烧饼,超市卖12.5元,导游给我们的价格则是25元。
更令人担忧的是,这些食品的安全毫无保障。笔者发现,旅游大巴每到一个地方停下来,就有小商小贩前来送货,而送来的东西恰恰是导游让我们品尝过的茶干、黄山烧饼等食品,有的甚至还是导游吹嘘过的某某知名品牌。
于是,问题来了:导游零售商品合不合法?这些食品的价格都比当地市场价高出一倍以上,这算不算价格欺诈?这些食品是不是从正规渠道来的?谁来监管食品安全?
很显然,导游贩卖商品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如果没有人举报,监管部门很难发觉,但导游向游客销售商品属于无照经营,不仅不合法,且处于监管的盲区,存在极大的食品安全隐患和风险,有关部门应引起高度的警惕和重视,并明确规定,导游不得从事与其身份不相符的各种商业活动。
据了解,导游买卖商品在黄山当地的导游中很普遍,已经成了导游的“第二职业”,尽管目前国家对导游的管理实行的是属地管理政策,南京有关部门对外地导游的违规行为无权进行查处,但绝不能束手无策,坐视外地导游非法经营、坑蒙拐骗。笔者以为,南京完全可以通过建立外地导游黑名单制度,禁止南京的旅行社、旅游公司与外地上了黑名单的导游合作,同时设立游客举报电话,对旅游机构和外地导游合作进行监督,一旦发现有违规行为,对违规旅游机构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将涉事外地导游列入黑名单,这样同样能起到监管的作用,而作为黄山当地的旅游、工商、食药监等部门则更应加强监管,重拳出击,严肃查处导游贩卖商品这一违规行为,以狠煞导游非法经营、牟取不义之财、侵犯游客利益这股歪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