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济南的徐女士向闪电新闻记者反映,自己在槐荫区纬六路汇诺房地产准备购买一套二手房,而这家中介承诺她首付三万就可以拿到房子,于是她和这家中介以及房子房东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付了一万块钱的定金。后来,徐女士觉得事情有些不对劲,认为中介可能在进行违规操作,自己有可能被骗了。
首付三万即可买房 徐女士与中介签订了合同
徐女士告诉闪电新闻记者,自己上个月在微信朋友圈里看到汇诺房地产发布的一处位于槐荫区小经六路的二手房产信息。8月20日,徐女士联系到了中介,让中介领着去看了这套房子。汇诺房地产告诉徐女士,这套房子很适合投资,而且无论购房者什么条件都可以购买这套房子:存款不够的话可以低首付购买,没有购房资格可以以家属的名义购买,只要缴纳一定的定金,无论有什么困难这家中介都可以帮助徐女士解决。
徐女士向中介说明了自己购房的难处,自己存款并不多,自己的爸妈也可能没有贷款的资格。据徐女士所说,中介跟她说这个房子很抢手,让她赶紧把合同签了,首付是三万块,房产总价可以跟房东谈价从七十万降到六十八万。在中介承诺各种困难都可以帮助解决的情况下,徐女士决定签了合同。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徐女士说这个房产是两个人共同所有,而当时签合同的时候只来了一个人,自己也没有和这个房东有进行过多的交流,整个签订过程十分急促。
据徐女士所说,签完合同后中介要求她交纳定金和中介费,她向中介说自己现在还没有考虑清楚。然而,中介的工作人员要求徐女士立即交纳定金和中介费,并说定金是给房东的并不是给中介自己的。徐女士说,自己当时用信用卡付了一万块钱的定金后,便离开了中介公司。
中介疑似违规“高评高贷” 徐女士想放弃购房
徐女士后来在与家人的交流中发现,汇诺房地产这种承诺低首付卖房行为疑似是“高评高贷”。闪电新闻记者查阅了相关资料,“高评高贷”一般出现在二手房的交易中,银行评估价格比真实交易价格高,从而贷更多的款来变相降低首付。除此之外,徐女士还发现了合同上既没有注明首付具体钱数的信息,也没有注明贷款的方式,徐女士越想越觉得心里没了底。
随后,徐女士向中介表示这套房子自己不想购买了,要求退回一万块的定金。中介工作人员却说,定金已经给了房东那边,需要徐女士自己跟房东沟通退回定金的事情,但是跟中介的违约金还是要交的。眼看着自己的定金要不回来还要赔偿违约金,徐女士便拨打了济南市政热线12345进行咨询。
得知徐女士拨打了12345的电话后,汇诺房地产表示不再向徐女士索要中介费和五万多的违约金,但是已经交纳的一万块钱定金不能退还给徐女士。徐女士说:“家里人和我商量,宁愿把定金给了中介,也不再购买这个房子了。万一以后这个房子买不下来,自己的这些钱还是要不回来。”
记者暗访汇诺房地产 中介可以办假离婚
闪电新闻记者以看房的名义来到了位于槐荫区的汇诺房地产。记者向中介工作人员说明了自己的情况后,中介工作人员强调说,首付大概是总房款的30%。接着中介工作人员在系统上按照记者所提出的购房需求查找适合的二手房产信息。在推荐了几处房产记者表示不合适之后,中介工作人员话锋一转说有个顶楼六楼两室一厅、价值约八十万的房子可以零首付购买。记者非常疑惑,中介工作人员连忙解释说,也不是说零首付,首付不到二十万就可以拿到这套房子。
此时记者又向中介工作人员表示,自己已婚并且房子在妻子名下,购买第二套房产能否享受这个首付价格,中介工作人员连忙说,可以使用“假离婚”的方式帮助记者购房。记者再次提出疑惑,中介工作人员解释说,并不是先办离婚手续再进行复婚,而是在银行内部进行操作,贷款的时候在银行方面显示购房者单身的状态,全程的“手续”可以完全由中介帮忙办理。
闪电新闻记者暗访时发现,汇诺房地产在推销房产过程中,使用承诺低首付甚至零首付、帮助办理“假离婚”等条件,让消费者购房。而我国于2017年9月29日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其中第二条要求各地应建立信息互通查询机制,房产管理部门向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新建商品房、二手房网签备案合同及住房套数等信息的实时查询服务,有效防范交易欺诈、骗取贷款等行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时,要以在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网签合同和住房套数查询结果作为审核依据,并以网签备案合同价款和房屋评估价的最低值作为计算基数确定贷款额度。对于此事,闪电新闻记者将会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