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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监管部门核查发现,部分经营者在采购成本变化不大的情况下,12月初开始大幅提高相关药品等防疫物资销售价格。比如,某线上药房销售一款连花清瘟颗粒,11月采购价格23.5—32元每盒,销售价格26.8—38元每盒,但从12月初开始迅速上涨,至12月5日涨到99元每盒。
如此牟利,犯了众怒!这种扰乱市场的行为,涉嫌违法,当严查严惩!
12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将初步发现的涉嫌哄抬价格的线上药房,转到相关省份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与此同时,还发布《关于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提醒告诫书》,对涉疫物资生产经营者划出“九不得”红线,彰显了相关部门履职尽责的决心。此举旨在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公平竞争,也为不法经营者敲响警钟。
依法依规才是经营正道。在防疫物资上动歪心思,发的是不义之财,也是不法之财。对此,监管部门历来出重拳、零容忍。几年前,新冠疫情暴发之初,某地一家药房将进价为200元每盒的某型口罩,大幅提价到850元每盒对外销售,最终被处以300万元罚款。殷鉴在前,如今又有商家哄抬涉疫物资价格,可谓往枪口上撞。
依法惩处,及时曝光典型案例,让哄抬物价者付出应有代价;严格监管,有力震慑那些蠢蠢欲动的经营者,切实维护涉疫物资市场价格秩序,这是目前摆在监管部门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当然,也需要在严打违规行为的同时综合施策。各地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协调力度,保证充足的产能和市场供应。
为了应对疫情,家中适度储备药物可以理解,但大可不必大量囤积和抢购药物。随着整体工作的部署推进,相信相关药物的供给是有保证的。
(原标题:人民日报评论:哄抬防疫物资价格,必须从速严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