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02727.HK)公告,内容有关公司持股40%的控股子公司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通讯公司")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有关被告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通讯公司合计支付货款人民币3.93亿元及违约金,法院已立案受理。
2019年12月,通讯公司与哈工投资签署了11份《产品购销合同》,约定哈工投资向通讯公司购买通信产品,合同金额合计为人民币5.65亿元。合同签订后,通讯公司按约履行了合同义务,至起诉日哈工投资于上述合同项下尚欠付货款人民币3.9亿元。通讯公司依法提起诉讼。
2021年12月31日,通讯公司收到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1、哈工投资支付通讯公司货款人民币3.93亿元,于本判决生效日起十日内付清;2、哈工投资支付通讯公司违约金人民币2183.18万元,于本判决生效日起十日内付清;3、驳回通讯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4、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24.48万元,财产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合计人民币224.98万元,由通讯公司负担人民币12.8万元,哈工投资负担人民币212.08万元。
鉴于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被告可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本次判决尚未生效。因最终诉讼及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通讯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