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誉通常是指企业在同等条件下,能获得高于正常投资报酬率所形成的价值。这是由于企业所处地理位置的优势、或是由于经营效率高、历史悠久、人员素质高等多种原因,与同行企业比较,可以获得超额利润。
会计上,商誉是指能在未来期间为企业经营带来超额利润的潜在经济价值,或一家企业预期的获利能力超过可辨认资产的正常获利能力(如社会平均投资回报率)的资本化价值。商誉是企业整体价值的组成部分。
商誉只在企业合并中产生,是指购买方支付的超过被购买方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事实上,每家好企业都有商誉,只是出于会计的谨慎性,我们并不在报表中确认内部产生的商誉,一来这个数值容易被操纵,二来不能可靠计量。而并购的对价等于给了商誉一个公允的价值,符合会计的确认标准。
美国当代著名会计理论学家亨德里克森在其专著《会计理论》中介绍了商誉的“三元论”,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看。
关于商誉,巴菲特老爷子曾在1983年致股东信中专门聊过,他提到了经济商誉和会计商誉,并表示并购就是奔着经济商誉去的。他还给出了经济商誉的基本定义,也就是企业运用资产所产生的盈余,如果能够高于市场平均报酬率,其价值通常远远超过净资产价值,而这些超额盈余的资本化价值就称之为经济商誉。巴菲特告诉我们,真正创造超额盈利能力的是公司的经济商誉,而会计商誉只是为企业付出过高的收购价格,找到一个冠冕堂皇的会计说法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