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艺集团控股(00565.HK)发布公告,于2021年4月26日,卖方郑州昌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即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买方郑州丰祥投资有限公司
订立买卖协议,据此,买方已有条件同意收购目标公司郑州佳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75%股权。卖方将予收取的代价为人民币4.3亿元。
同日,承租人郑州中原锦艺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即公司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与出租人(佳潮)订立租赁合约(佳潮),据此,承租人已有条件同意租赁而出租人(佳潮)已有条件同意出租佳潮购物中心,租期为15年。佳潮购物中心每月租金单价开始为每平方米人民币28元(含增值税),并每月租金单价将每两个租赁年度增加5%。
同日,承租人(即公司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与出租人(C区)订立租赁合约(C区),据此,承租人已有条件同意租赁而出租人(C区)已有条件同意出租购物中心C区,租期为15年。购物中心C区每月租金单价开始为每平方米人民币28元(含增值税),并每月租金单价将每两个租赁年度增加5%。购物中心C区指位于中国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棉纺西路40号的购物中心。
据悉,目标公司主要从事物业投资及其主要资产为佳潮购物中心。佳潮购物中心包括一座4层高的整幢购物商场,其下建有一层地下商业区域,总注册建筑面积约为125,188.32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