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银河(000806.SZ)公布,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指标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3.1条强制退市情形,公司亦未触及其他强制退市情形。
根据深交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通知》第四条“新规施行前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以及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司,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其股票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执行以下安排:(1)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按照新规执行;(2)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但触及原规则暂停上市标准的,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并在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按新规执行,未触及新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撤销其他风险警示;(3)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且未触及原规则暂停上市标准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4)未触及新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规定,公司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且未触及原规则暂停上市的情形,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据此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