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达志(300530.SZ)公布,为满足公司业务拓展资金需求,公司与控股股东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衡帕动力”)于2020年5月5日订立《借款协议》,双方约定:衡帕动力同意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衡帕动力向公司首次实际发放借款之日起12个月,该借款不计利息。
2020年8月10日,衡帕动力与公司再次订立《借款协议》,双方约定:衡帕动力同意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衡帕动力向公司首次实际发放借款之日起12个月,该借款利率按年利率5.8%执行。
鉴于公司目前动力电池项目正处于研发建设发力期,资金需求量较大,经与控股股东衡帕动力友好协商,同意将上述两笔借款的借款期限延长,展期至2022年6月30日,展期期间借款利率按原协议约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