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新股份(002256.SZ)公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永弟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北京市长安公证处(2017)京长安内经证字第15656号、15657号;(2018)京长安执字第135号公证债权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定于2019年12月16日在淘宝网深圳中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拍卖陈永弟持有的公司股份4.86亿股,该拍卖随后因案外人对拍卖财产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而被撤回。深圳中院原定于2020年11月8日再次拍卖陈永弟先生持有的前述股份,该拍卖随后因债权人对拍卖价格有异议而再次被撤回。
2021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2021)粤03执恢633号《执行裁定书》,深圳中院拟第三次挂拍陈永弟持有的前述股份,挂拍时间待定。
深圳中院拟第三次挂拍陈永弟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486,007,1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10%,挂拍时间待定,拍卖将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截至公告披露日,陈永弟上述承诺已到期,由于其尚未办理解除限售手续,上述486,007,100股股份仍处于锁定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