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末两部电影成为了话题的焦点,《长城》、《摆渡人》,焦点除了电影本身之外更关键的是电影背后的两支互联网力量的公司乐视影业和阿里影业。
《长城》和乐视影业因为乐视网巨额并购以及乐视自身爆发的资金链问题而备受关注。
《摆渡人》则因为是阿里影业成立之后独立制作发行的第一部电影,外界自然而然的关注互联网+电影的新生儿成绩。
从这两个话题点,突出的矛盾就是当2015年整个行业都在经历互联网资本冲击的时候,中国的电影产业也从传统的作坊经营开始全面接入互联网的改造。
这批从“手工艺人”转变而来的电影人们显然没有完全适应互联网快速迭代的冲击,于此同时,《长城》、《摆渡人》等互联网+电影公司的代表产品更是成为了外界关注的焦点。
霎时间,不禁提出这样的疑问,互联网+电影的成果该用什么维度来衡量呢?
票房!票房!票房!
“唯票房论”成为衡量一部电影最重要的指标,更因为资本的加入让电影产品不再只是艺术品而成为撬动某些资本的杠杆。
徐峥和《港囧》、《叶问2》、《长城》和乐视影业、《潘金莲》冯小刚和华谊兄弟(300027,股吧)等等案例不胜枚举。显然,电影票房的热度大大超过了电影本身的品质。
不过,在列举的几次案例中,《长城》和乐视影业的关系以及影响显然是最受关注的。
首先,乐视影业早在去年就宣布将注入乐视网上市公司中,而当时更被关注的是乐视影业98亿的估值以及背后一长串的明星固定的名单。
其次,由于乐视影业98亿的估值带来未来三年的盈利目标更是让乐视影业在2016年背负了艰巨的盈利任务。而在其主导的电影《爵迹》票房惨淡的情况下,《长城》显然成为其孤注一掷渴望获利的目标。
根据此前媒体们为《长城》做的收益表来看,投资超1.5亿美金,必须获得超30亿的票房,才能盈利,显然从目前的票房超10亿人民币的情况来看,《长城》还不够保本。
如果无法盈利,连带着乐视影业98亿的估值注入乐视网将面临巨大的难题。值得一提的是,乐视影业CEO张昭非常罕见的在微博上“手撕”影评人,真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