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002340.SZ)公布,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以满足公司新能源材料业务的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按照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中期票据。
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中期票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偿还到期的债券、补充营运资金及项目建设资金等。